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担保审批规则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和高管对违规担保担责[2] - 符合特定条件单位可获担保,不符条件经特定程序也可[6][7] - 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批,如超净资产、总资产一定比例等[13][14] 申请担保要求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近三年审计财报等资信资料[8] - 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公司不得提供担保[10] 担保管理职责 - 对外担保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有多项职责[18][19] 风险监控措施 - 发现异常合同、被担保人重大事项等及时报告董事会[20]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偿债,出现问题及时处理[20] 后续处理办法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0] - 应对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的措施[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