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0026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福建金森福建金森(SZ:002679)2025-11-18 18: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9]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21]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上市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投票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选举相关 - 提名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将候选人资料提交董事会[32]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股东代表需经出席会议过半数股东通过[34] 决议处理 - 会议主持人对决议结果有怀疑或股东有异议时可组织点票[3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5]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6]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40] 停牌规定 - 证券交易所有权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予以停牌[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