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300916)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为增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完善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工作,持续提升公司 ESG 表现,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为了促进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朗特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 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 性投资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 行审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