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01071) - 海外监管公告
制度批准情况 - 华电国际多项制度于2025年11月18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包括董事会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6][24][54][74][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4年6月1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后生效,原制度废止[95][131] 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七名公司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2] -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七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8]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至少有一位女性董事[58][78]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至少一位通常居于香港[9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辞任或不符合规定公司应60日内补选[109][111][112] 会议相关 - 战略、提名委员会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8][44][88] - 各委员会会议需提前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8][44][66][88] - 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44][67][90] 其他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考核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净利润等[174][183] - 董事会秘书任职有多项限制条件,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9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