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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600888)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SH:600888)2025-11-18 20:32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说明。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但每个提名人的提 名人数不能超过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 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八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 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与公司或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