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600888)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9] 信息管理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负责日常备案[2] - 向外部提供信息需证券部审核,控制传递和知情范围[3] - 证券部向外部信息使用人发保密提示函,组织填写登记表并上报[3,4] 保密义务 - 董事和高管等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有保密义务[2] 违规备案 - 报告期内有违规情况,在披露年报后10个工作日向新疆监管局和上交所备案[4] - 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第一时间向新疆监管局和上交所备案[4] 信息报送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内容限于业绩快报[6]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其买卖证券[6] - 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公司依法要求赔偿、收回收益或移送司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