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600888)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董事会组成,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确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提名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 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