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600888)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一)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的职权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