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柘中股份(0023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2025年11月修订)
柘中股份柘中股份(SZ:002346)2025-11-18 20:47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3 名, 非独立董事中可以包括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 由公司董事担任,经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