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隆技术(603325) -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控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行使内部审计相关职能,对公司 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 公司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五条 公司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 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