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300032)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金龙机电金龙机电(SZ:300032)2025-11-19 17:46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 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4]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其他决策 - 除规定需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其他由董事长决定[15] 信息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9]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豁免情况 - 参与公开招标等、单方面获利益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