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3000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金龙机电金龙机电(SZ:300032)2025-11-19 17: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8] - 不得是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相关处罚人员[9] - 特定持股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提名与审查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股东提名[12]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2] - 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资格[13]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沟通与披露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1]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异议[18] -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2] 工作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24]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24] - 履职信息及时披露[25]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5]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