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002205)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国统股份国统股份(SZ:002205)2025-11-19 17:46

参股投资规定 - 参股指持股比例不超50%且无实际控制力的股权投资[2] - 参股比例达5%及以上应争取重要职位[9] - 参股投资应履行决策程序,涉非公有资本需落实混改规定[5] - 对外参股应甄选合作方并尽职调查[5] - 应聚焦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禁止九种合作情形[6] - 不得为参股企业其他股东出资垫资,非货币出资需评估[9] 参股企业管理 - 明确专职部门与参股企业定期沟通,建参股经营投资台账[12] - 向参股企业派出人员应勤勉尽责,领导人员兼职从严掌握[12] - 参与参股企业重要事项决策,维护国有股东意见[12] - 根据参股企业分红条款跟踪落实投资收益[16] - 国有股东持股超50%的参股企业,党建由大股东落实责任[16] 参股企业分类与退出 - 参股公司分为持有类、关注类、退出类[20] - 连续3年亏损等情况为退出类判定标准[20] - 对失去持有价值的参股企业制定退出计划处置股权[23] - 退出参股股权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24] 内控与追责 - 将参股经营投资作为内控重要内容,健全内控体系[26] - 对违规造成损失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26] 适用范围与解释 - 参股投资基金等不适用本办法[30] - 本办法由企业规划管理部负责解释,印发日施行,原办法废止[30] 关注指标与上报材料 - 关注投资主体和拟参股企业近三年多项财务指标[2][43] - 立项阶段上报申请报告等材料[49] - 可研阶段上报申请报告等材料并提交资信证明等文件[50] - 重大参股投资项目提交专项风险评估报告[50] - 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项目聘请第三方提供评估报告[50] - 非货币资产出资提交资产(预)评估报告[52] - 提供投资主体和拟参股企业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52] 项目分析 - 项目分析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及商业运作模式[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