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模式 - 公司对股权投资实行统筹规划、科学决策、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模式[5] - 公司对股权投资管理遵循依法合规、战略引领、能力匹配等原则[5] 分级管理职权 - 董事会审议我方出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含) - 15%(不含)之间的单个股权投资项目[7] - 总经理负责审核我方出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下的单个股权投资项目[8] 投资项目授权 - 公司对所出资企业的股权项目立项授权仅限定在管理层级为二级的所出资企业[11] 投资计划管理 - 年度投资计划是公司审批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包括境内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14] - 每年7月底编制年度投资调整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报送[15] - 7月30日前新增股权投资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调整计划,之后不再受理当年投资计划调整[15] 投资项目标准 - 以持续经营为主要目的的投资项目,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国务院国资委最新发布的年度《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相关行业中全行业良好水平,全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不低于银行最新一期5年期国债利率+150个BP,被并购企业未来五年累计经济增加值为正值[23] - 战略性投资项目财务评价值参考以持续经营为主要目的投资项目指标的80%执行[23] 投资项目审核 - 国统股份企业规划管理部门组织职能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投资项目材料可行性进行平行审核[23] - 企业规划管理部门根据会议决策在会议纪要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上级集团企业规划管理部门[24] - 所出资企业决策后10个工作日内将需国统股份履行立项和可行性审批程序的股权投资项目上报[25] 投资项目变更 - 出现影响投资目的实现情形时,10个工作日内报原批准机构重新履行审核批准程序[28] - 追加投资超过原项目可行性审批投资额10%时需采取中止措施并重新审批[28] 投资项目退出 - 投资项目出现约定退出条件、目标实现、失去控制权、产业政策或市场变化等情况时应适时启动退出[50] 投资项目责任 - 所出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投资项目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和运营负责[35][36] - 国统股份市场和财务金融部门监督投资项目,运营管理部门开展后评价,审计部门安排专项审计[36] -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投资管理职责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责任[36] 特殊项目决策 - 因股东方非同比例减资获合资公司股权项目,报国统股份及上级集团决策[39] 制度制定与备案 - 所出资企业依据办法制订投资管理制度,报国统股份备案[39] 立项报告要求 - 投资立项报告需分析行业和市场,包括规模、风险、趋势及产品销售收入预测[42][44][45] 可研报告要求 -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分析投资主体近三年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49] - 可行性研究报告股权投资方案需进行财务测算,含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51] 材料提供要求 - 投资主体需提供近三年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总资产、净资产等[56] - 目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总资产、净资产等[58] 上报材料内容 - 立项阶段上报材料包括请示文件、各级决策文件等[64] - 可研阶段上报材料包括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65] 特殊项目材料 - 重大投资和对外并购项目需第三方出具项目专项风险评估报告[65] - 对外并购项目需提供第三方独立尽职调查报告[65] - 重大投资和对外并购项目需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65] - 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需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或第三方文件[66] - 投资主体需提供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66] - 项目需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和银行融资意向书[66]
国统股份(002205)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