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秀丽(01910) - 2025年11月7日之註册成立章程细则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名为新秀麗集團有限公司[1]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卢森堡大公国卢森堡市,董事会可决定转移位置及开设分行或办公室[2][6] - 公司注册成立年期无限制[6] 股本相关 - 公司已认购股本为14640658.40美元,分为146406584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9] - 公司法定股本(包括已认购股本)为35000000美元,分为3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9] 股东与股东大会 - 特别决议案需由有权投票股东或其受委代表在不少于21个历日前通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以不少于四分之三票数通过[6] - 股东特别大会法定人数须为持有该类已发行股份一半面值及所有已发行股份一半面值的人士(或其代表或正式授权代表)[11] - 公司须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在财政年度结束6个月内在卢森堡注册办事处等地举行[38] 董事会 - 公司由最少三名非股东成员组成的董事会管理,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4] - 董事会会议通知须提前至少24小时书面发出,紧急情况需说明性质理由,特定情况可豁免通知[31] 财务与审计 - 公司财政年度从每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35] - 公司业务须在独立核数师监督下进行,独立核数师在股东周年大会委任,任期至下届大会[32][34] 其他 - 宣派后一年未领取的股息或红利可由董事会用作投资等,宣派后六年未领取可被没收[46] - 公司可在股东特别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议决解散,决定解散方式并委派清盘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