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00244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财务资助定义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资助对象有除外情况[2] 审议规则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有董事通过比例要求,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7][8] - 单笔、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相关程序[8]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10] 流程要求 - 提供资助应签署协议,财务部做风险调查评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审议[13] - 财务部关注接受资助对象情况,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15] 信息披露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按要求披露信息,包括多方面内容[17][18] - 已披露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19] 其他 - 违反规定提供财务资助将追究责任[2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