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0024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 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由证券部管理公司对外投资事务。 第四条 公司对以下投资领域内的对外投资项目给予积极鼓励;对于投资领域外 的其他对外投资项目,应严格控制。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原 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 等方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