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00244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1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1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14] 其他规定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11] - 董事会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8]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论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