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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中原内配中原内配(SZ:002448)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 1 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 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 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