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0024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