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0024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 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 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 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