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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 - 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久之洋久之洋(SZ:300516)2025-11-19 19:40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见证,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