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 - (1)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2) 建议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及(3) 二零...
2025-11-20 16:33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9日下午2时30分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举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22] - 有权出席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可委派代理人,H股股东须在指定时间前交回表格至香港H股过户登记处,A股股东交回至中国注册办事处[5] - 通函包含建议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等内容[15] 公司章程修订 - 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29,820.25元,修订后为人民币585,719,820.25元[29] - 原公司股份总数为2342919281股,拟修订后为2342879281股[35] - 原内资股(A股)为1901204281股,拟修订后为1901164281股,均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15%[35]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为4417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5%[3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7]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9]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6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3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33] - 公司拟设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3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一次,会议召开十四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5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57]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时限要求[157]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占大多数[17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特定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81] 其他修订要点 - 拟修订后章程新增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187] - 拟修订后章程新增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189] - 拟修订后章程新增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总体风险管理[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