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航(6032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 - 拟聘任会议召开前五个交易日报送资料,上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规定情形,董事会应1个月内解聘[17]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应解聘[17] 其他规定 - 辞职或被解聘,公司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8]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20] - 有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7] - 公司为其参加活动提供保障[13]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11]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查阅文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