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航(6032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立航科技立航科技(SH:603261)2025-11-20 18:3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财务资助与理财 - 公司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23] 重大关联交易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7][2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9] 审计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的非独立董事委员不得由控股股东提名、推荐或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担任[3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及成本加成法等方法[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35][3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人介绍等内容[37] - 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38] - 披露不同类型关联交易有不同要求[39][40][42]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45] - 按类别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46]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45] - 已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44]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44] 特殊情况处理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并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47]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等[50]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满足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拟披露信息为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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