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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3016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首航新能首航新能(SZ:301658)2025-11-20 1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对首次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