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制度及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