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特定情形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人员离职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新一届选举产生之日自动离职[5] - 离职生效或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等[12]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十五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