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5]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更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董事和高管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8]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信息[8]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董事和高管报告期内买卖股票情况[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买卖股票遵循“六个月内买卖限制”规定[9] - 公司董事和高管持股超5%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3] - 上市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锁定[16] - 董事和高管以前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当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6][21] - 董事和高管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6][22] - 董事和高管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的25%[17]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7]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7]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采取多种方式追究责任[20]
首航新能(3016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