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 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二章 关联方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3、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 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