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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盛股份(3010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崧盛股份崧盛股份(SZ:301002)2025-11-20 19:1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并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