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通(00536) - 审核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委员会组成 - 审核及管治委员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专业资格或专长[3]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外部核数师和主席可按需召开额外会议[8] - 会议通知须在会前至少三天发出,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8] 职责职能 - 负责就外部核数师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5] - 检讨公司财务报表等完整性及相关事项[15] - 检讨集团财务等政策、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6] - 批准内部审核部门主管的委任、罢免及薪酬[17] - 检讨和监察内部审核职能的成效[17] - 汇报履行审阅半年度及年度业绩等职责情况[17] - 不时检讨和维护公司的举报政策[17] - 检讨公司遵守守则情况及相关报告披露[17] - 制定、检讨和监察集团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17] 其他事项 - 主席或成员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问题[10] - 每年至少与外部核数师进行两次无执行等人员出席的会晤[12] - 每年至少与公司核数师进行两次会晤[14] - 获授权对活动调查、向雇员要资料、委任专业顾问[13] - 秘书记录并备存会议纪录,供董事查阅[21] - 会议纪录草擬和最终版本在会后合理时段发送成员[21]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汇报职责内事宜及决定建议[21] - 本职权范围解释权归属于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