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维股份(6007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11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7]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8]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9]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相关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股份变动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股份变动达规定比例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买卖限制与收益处理 - 董事和高管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3]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当事人责任[16]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16]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向监管机构报告[17] 其他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自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