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1日首次发行1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43057880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96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4305788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43057880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时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8]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会触发相关情况[21]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7]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5]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7][12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2]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33]
富维股份(60074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