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维股份(6007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富维股份富维股份(SH:600742)2025-11-21 19: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9]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8]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全体同意可豁免[18] 内部审计工作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 年度结束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审计委员会临时股东会提案,同意5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开会[14] 股东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6] 会议要求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8]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资料与披露 - 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18] - 须披露人员及年度履职情况[21]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