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维股份(600742)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富维股份富维股份(SH:600742)2025-11-21 19:01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关联交易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因与关联人签署协议,生效后十二个月内符合规定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7] -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符合规定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7]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8]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多种事项[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应当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交易定价政策、协议主要内容等文件[21]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等内容[22]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规定[23]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