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维股份(60074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 年 11 月修订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21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在委员内过半数选 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