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仁东(002647) - 内部治理制度汇编
仁东控股仁东控股(SZ:002647)2025-11-21 19:1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1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发书面通知[12] - 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6] 股东会会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等请求召开时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51][5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53]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9]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2]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21]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进行业绩预告[125] - 重大事件发生应立即披露[127] 关联交易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0.5%、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需审议披露[172][17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审议披露[179] - 日常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175][176] 重大交易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由董事会审议[196] - 占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197]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