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达华智能达华智能(SZ:002512)2025-11-21 19: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上市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等,经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审阅财报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定期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2] - 督促财务报告问题整改并监督披露[12] - 参与内审负责人考核,监督评估内审工作[12] - 监督指导内控检查评价,出具有效性评估意见[13] - 督促内控问题整改与内部追责[13]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限期反馈通知[16] - 特定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17] - 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8] - 每年至少开4次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2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30] - 工作细则董事会决议生效,原细则废止[32] - 抵触法规按规定执行修订[3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