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达华智能达华智能(SZ:002512)2025-11-21 19:1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披露[11] 其他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披露[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披露[11] 信息报告制度 - 内部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形式[17]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向董事长和/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书面文件[17] - 各部门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后应预报重大信息[17][18] - 各部门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8] - 报告义务人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8]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20]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敦促各部门进行重大信息报告工作[20] 信息保密与披露限制 - 未经董事会授权各部门和知情人不得对外披露信息[20]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