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002202)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1 19:32

2.2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完善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提高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决策水平与管理能力,促使董事会提名、 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1.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1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 少应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2.3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