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号(688009)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 市地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当切 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各 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