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06066)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置 - 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 - 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3]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风险管理工作 - 至少每年检讨一次公司及其子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7] 会议规则 - 原则上提前三日书面通知成员,特殊情况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无异议时可少于三日[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委员需亲自出席,不得代理[14] - 增加新议题或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14] 决议与记录 - 表决后形成决议并制作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 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及时提交[17] 规则相关 - 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9] - 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相关规则或《公司章程》执行[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0] - 2025年11月21日起生效实施[20] - 会议决议包含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