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06066)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成 - 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过半,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职责 - 制订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订薪酬政策与方案[7] - 就董事、高管薪酬等多事项行使具体职权[7]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8]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运作 - 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费用由公司承担[9] - 确定候选人后提请董事会和/或股东会表决[9] - 主任职责包括召集会议和督促决议执行等[11]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书面通知成员,特殊情况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无异议可缩短通知期限[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7] 薪酬政策相关 - 公司董事薪酬政策须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调整公司薪酬政策预案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其他 -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进度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9] - 董事会委任以用人唯才为原则,考虑多元化范畴[1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2]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1月21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