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单笔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的公司对外捐赠和赞助计划需普通决议通过[4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董事会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20]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2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8]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会前至少20日发出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会前至少15日发出通知[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3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4]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 公司召开股东会将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做议案说明[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等公司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申请查阅会计账簿等[62] - 资格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需提前15日书面申请[62] - 公司应在股东提出书面请求15日内答复是否提供查阅[63]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6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69]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批准生效[6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1]
中国通号(03969)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