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3001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亚光科技亚光科技(SZ:300123)2025-11-24 07:54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8]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费用建议[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其报告[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13] - 督促有内控重大缺陷公司限期整改并建立问责制度[14] 审计委员会决策与权限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有权接受特定股东请求提起诉讼[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1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0]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20] - 会议需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罢免职务[22] - 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4] 其他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会议2个月内召开[1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有权自行诉讼[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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