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8]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担保操作流程 - 担保合同订立时需审查主合同、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拒绝不合理条款[12]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根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签署担保合同,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12]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部会同法务完善法律手续并办理登记[12]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2] 担保事务管理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部负责,有多项职责[14] - 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核对,关注时效期限[14]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出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4] 违约处理措施 - 被担保人违约或债权人主张担保义务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5]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采取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5] 责任处分规定 - 董事会视损失、风险和情节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18] 资产负债率判断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19]
亚光科技(30012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