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3001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 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亚光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规范指引》等规定和《公司 章程》履行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