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3001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定义 -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的董事[2]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公司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召集与主持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3] 审议事项与表决 - 七类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4]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会前获取运营资料,承担相关费用[5]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