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3001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提交后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补选与交接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信息申报与核查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任人员承诺履行进展[7] 责任赔偿 - 无正当理由解任可要求公司赔偿[5] - 擅自离职致损应承担赔偿责任[10] - 违规致损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