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1] 委员管理与记录保存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1] 委员管理与记录保存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3]